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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2)

“阿斯加德。”芦笛飞快回答,仿佛这个名字嘴似的。

它真的要气死,只是苦于不能言。那一开始为什么要招惹呢?

“我觉我好像不太适合养了。”

是的,时间匆匆,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

芦笛有些惭愧,只有她自己知自己的建议里包着私心,她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比起自己,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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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芦笛见法依格面思索,试探着继续问。

它心一松,不是它,那没有别人也好。

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因为这第九个,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了一小步。现在只差……

“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但是你走的太急,我没来得及,”芦笛慢吞吞,“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或许应当换个思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去那里了呢?”

法依格已经想到了办法,芦笛的消息给她带来了崭新的希望,她的睛一亮起来。

有那时候她甚至以为埃里克没有死透,偷偷回了诺尔威一次,他坟草都老了……

女巫以为他是太笨重了,连调转方向都不到,贴心地蹲下去,帮它转一个,面向大海,扑面的气息是家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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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回去吧。一直往前走,就能找到你家。”她摸了摸它的,“咱们还是不太合适。”

她最后一次抱着它,它蓦然想起了之前的一些晚上,她喝醉了,趴在它的壳上没有来由也没有征兆地哭泣,她的泪落在它的壳上,它一次到跟海不一样的咸味。

虽然,女巫不为阿斯加德迎,去那里是一件极风险的事情……但在女巫的能力方面,芦笛选择无条件地相信她。

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届,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血斧王……以他的资历,或许也是够得着的。

“哪里?”

东方的鳖被稀里糊涂地抓来,又被稀里糊涂地放走。

被女巫放到地上,两只后到了久违的海,它该立刻逃走,至少应该移动一下,表示自己定的返回大海的决心——可是,它一动不动,不愿意承认,此时心里竟然有不舍。

法依格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它,总是顺着他的壳捋,好像那光的壳面上实则有一层丰厚的背那样,她确实把它当作,可又怎么,要放走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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