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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纨绔(4/6)

徐家得罪不起。。。所以就必须得在律法框架内找平衡。

沉思之后,邹府尹给了自己的判决:

徐世祯殴打泷海、砸店毁,属“以良欺贱”,律应杖六十,但念在属于“酒后滋事”,判徐世祯赔银五十两给泷海,并赔偿砸店所造成的的财损失,再罚闭门思过十日。

周浑殴打徐世祯致掉牙,属“殴伤勋贵”,律应绞刑,但念在纯属自卫,可轻判减罪——判杖一百,三千里,允许“赎刑”,即银二百两抵罪。

雅筑,明面上是汤泉浴池,背后却是着男风馆的生意,斥责“伤风败俗”,罚银一百两,勒令停业整顿一个月。

表面上看全依法依规,既权衡了各方势力,罚时又是重拿轻放,给双方都留了面、留了后路,让双方都能“钱消灾”,避免死磕。官场生存之,尽在于此。

同时照顾了案情和人情,邹府尹此刻能想到这么好的理方案,长长了一气。

判决一,堂下围观者哗声一片、暗涌动。

有低声咒骂的,有摇冷笑的,有破大骂的,当然也有麻木不声的。

明白人:“这官儿也算尽力了,换别人早把周浑打死了!”

愤世者:“天下乌鸦一般黑,装什么青天大老爷!只盼天收!”

所谓的京城的“公”,从来不在公堂之上,而在人前人后的唾沫星里。

徐公懒洋洋地靠在椅上,极轻蔑的切了一声,从怀中掏了一沓银票,冲着后的家丁使了个,那家丁接了银票便摔到了玉城的前。

玉城从始至终都不曾抬,只是低,默默听着。见得徐家人欺人太甚,摔了银票在前,冷笑了一声,抬说话:“青天大老爷判决,小人绝无二话,定当遵命!”

说着,玉城站起,从怀中也掏了一沓银票,双手递给了近的衙役。

耳听得人群中又是一片哗然,有人惊叹玉城的俊之姿,也有人同情玉城的委曲求全。连那内圈的自家的小伙们也都窃窃私语嘀咕了起来,老板平时声声说不亏待自家人,可下就受了这个窝气了?

玉城接着又说:“我家的人打了徐公,自当赔偿,小人也无二话,只是徐公给的银,小人不敢收。。。”

邹府尹原本都以为可以结案了,没成想前这漂亮的小伙居然又节外生枝了?开:“为何不敢收?”

玉城声音不大,但却一字一句清清楚楚:“我家的孩尽心服侍却又平白受辱,被徐公伤的血模糊,区区五十两,难就是徐公的良心的价钱?另外,徐公打砸了我的店,寻常的家摆设我便也不同他计较了,只是有一样——”说着话,玉城举起了一只手。

人群中分了两个人来,是泷日和泷震,共同举了一块金匾来,上面工工整整、苍劲有力的四个楷书大字:泷雅筑。

玉城接着说:“小人独自一人来京城闯,这其中的苦和难就不说了,幸得家中长辈送了我一块匾,助我开店。。。小人把这匾看的比我的命还重要,不成想也被徐公给砸了!请问大人,小人的命该值多少银两?”

说话间,玉城站起,一手指着那金匾给众人细看,果然被不知是茶杯还是砚台什么的,污了匾上的字,还破碎了刻字上的一个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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