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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3)

了想。排除其他因素客观地说,他此言有理。虽说女人离过婚非常掉价,但是熬到三十多岁还没嫁去也很掉价,本说不清到底哪个价掉得更大。”

他重新揽住我的肩膀,以刚才的步调慢慢向前走去:“咱们俩过那么多戏,你知哪场让我印象最刻吗?”

我摇摇

他说:“女与野兽。虽然你当初把它抨击得那么狠,可我最近常常觉得我就是那野兽,在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居然等到了你来我,终于不用那么凄惨地死去了。”

我向来都以为我不喜的人对我说再夸张的情话都不能让我动的,比如当初的沈墨就是这样,可那也许是因为他说过的情话份量都还不够吧,现在慕梓的这句话,居然让我打心里萌生了一极其类似于动的情绪。

他又说:“我打算过两年到国去读个mba,咱们在那之前结婚,然后你跟我一起去,嗯?”

我愣愣地问:“你怎么又打算去国读mba了?”

他说:“你刚才也听他们说了,我这样从英国读了个本科回来、家里又有背景的人,别人其实是很看不起的,就算你有真材实料人家也未必认可。我爸总有退下去的一天,我也该为自己好好打算打算了。”

他这段话是我觉得自认识他以来所听他说过的最靠谱的一段话,不由颇为动容,而去国的可能一旦突然降临到我上,我忽然意识到我的确很想去。

作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我自然对西方法治社会颇有了解,而作为这其中一大代表的国司法制度更是我专门选修过的一门课的主题。我弟弟的事了之后,网友们的评论中不乏中外比较,斥责当地的法治落后到无异于不存在,也难免让我在最绝望时生了些无谓的向往与假想——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国,如果我们现在是在国……

我的思绪转到这里时,慕梓正好又问了我一遍:“你说好吗?”

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真诚地脱:“好。”

此时雨季终于走到了尾声,南国穿过暮迅速向初夏推,开始一段纯粹的晴天,而当光隐没,也还有星月璀璨的夜空,如此前月下的时节,真正适合经营情。

不过对于谈恋的人来说,难细雨蒙蒙就没有别一番风情?就是暴风骤雨,也成全了我和慕梓这一对……在他看来是十足十的佳偶,却不知将来会不会变成怨偶。

省城我之前只小时候来过几次,彼时去的不过是市内几座公园、动园、以及最的大厦等地,现在又新辟了不少可供玩乐旅行的场所,慕梓便带我一一走过。国人旅行往往肩而过彼此无视,慕梓却有些西方人的习惯,但也知与国人打招呼不妥,所以只跟迎面遇上的外宾问声好或搭讪几句。现在国人大多会几句英文,通常老外见我们打招呼也只是礼貌回应一两个话式的单词,未必多说,但有一次我们遇到一个独自旅行的国老兵,大约因为寂寞,居然拉住我们聊了很久。老人虽然言辞开朗笑谈快,还是让人一听之下便对他内心的孤寂了然。他说起曾到什么什么地方旅行,当时是和妻一起,后来妻先走了,他便用自己依然健壮的双,独自丈量余生。

提及妻的离世时,他的原话是:ilostmdy。

说这句话时,他脸上的表情,是的怀念,并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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