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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周志美(2/2)

几个媳妇都这样想。

结果,周志去了城里上班,也嫁了个城里人。答应的工资一分没看见,答应的工作看起来也玄。

一个月十几块钱的工资,要是少了一半,嘶~那不是在挖她的吗?她说要钱回家,只是为了得到周平的接班资格而已,现在什么手续都办完了,她就算反悔了,她爸妈又能拿她怎么办?

加上那段时间周志刚和周志的脸也不对劲,周平才醒悟过来,周志班的事,他把几个儿媳妇都得罪了。

和谷大可不是赵芸香那样的包事利索,嘴更利索。

周志上班后,几个月都不回一次家。吴金凤一坐车就,不可能跑到县城去找周志要工资。就这样,周志承诺的一半工资不了了之。

吴金凤见周志真的嫁到了城里,觉得女儿给自己长了脸面,在周家村的也昂了几分。加上吴金凤自己有周志新每个月寄回来的二十块钱,手里也不缺钱,女儿是她上掉下来的,对周志的撒赖,也没有半句怨言。

抱着自己的小心思,周志参加了于源县棉纺厂的招工考试,顺利成了一名纺织女工。

校长把这件事反应上去,接班的制度才修改了一下,改成接班的孩只接父母的,工作可以另外安排,不一定和父母原来的工作一样。

山长远,从三合镇到于源县城,有一百多公里,每天只有一班车。

至于周志每个月给家里的钱,周平和吴金凤都用不上,到时候他们兄弟几房分一分,也算是志这个妹妹的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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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其它人却有憋气。

隔了半年,周志找了个城里的小伙嫁了。嫁了人后,周志更不可能往娘家拿钱,每次回娘家,都要大包小包的往自己家里搬。

周志班后,李和谷大摔摔打打了几天,话里话外说周平偏心女儿,不顾儿的死活。

周志是个明的,她答应过周平和吴金凤,上班后会向家里一半的工资,如果她工作的地方离周家村不远,照吴金凤的,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天,肯定会去周志单位找她要钱。

周志转了后,刚好于源县的棉纺织厂到三合镇来招工。

为了家的和谐,周平和家里几个儿媳妇说,周志班是有条件的,周志以后至少要帮每个哥哥家的孩找一份工作,还答应往家里一半工资。

个接班制度,还曾经闹个笑话。有位中学教师让儿接班,学校领导据政策,让教师的儿接着教一年级。可怜这位教师的儿小学都没有毕业,肚里没有一,站在讲台上半天说不一个字来,把校长气的够呛。

只有赵芸香,没有把周平的话当真。周志新每个月的二十块钱被婆婆要去,公公都没有说一句话。小姑每个月的几块钱,也肯定和他们三房不相。/p

找工作的事,除了老大周志刚家的大儿周家兴今年十六了,其它的孩都还小,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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