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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然后就跟他回到了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披着最好朋友的外衣,享受着他的温。那时什么都还没发生,什么都还没变故。

犹记当年纯真日,一起驰骋在绿茵球场上,一起笑着,壮志雄心地说踢完青年杯就国家队,将来一辈一起踢球。

那段日永远是记忆中的珍宝。

被他带着到车里,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担心?生前他就不稀罕,此时此刻,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有贱。

还记得他回过,逆着夕,年轻的脸上放着绚烂的光华。

他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我又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幅华丽海报被他拿掉了。

所以等他了梦乡,我贪婪地看,因为不能摸,不能抱,只能贪婪地看,就是看着,也觉满足。

我于是不看他,扭看车窗,

现在回想想我就像普遍小说里的讨厌女二号(不好意思,一般男二号都是招人的,而女二号是找人厌的)一样横一杠,连累得一对有情人也不得善终。

没有吃早

可曾想,居然迷途不知返,连死了,心都还在他上。

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什么,他才不会生气。

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神,才不会那么冷漠。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的。

本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

想人家两大明星,不仅私底下真心相,连明面上,都是公司推的官方对。粉丝一大堆,每天官网上,博客上,一堆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睛都

罢了,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早就知肯定是这样了,真让我看到了还是觉得丧气。

每次都想上去吼一句,十年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还是我挂的没有品味的苏窗帘,上面印着可的小鸭,和整个房间带着几分奢华而简约的气氛格格不

只是桌上的相框里,不再是我贴着他,乎乎地看着太的相片。而换成了他和那个人,那人秀丽明亮,穿着小猫的服饰,笑得一脸灿烂,而他被迫穿着狗狗的衣服,仍然俊挑一脸冷酷,却有几分难以察觉的浅浅温柔。

不知扔在了哪里,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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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病膏肓,无药可医。

只是总算还好,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上索求什么,再也不能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着我掉价的一厢情愿。

最后终于我也像普遍妨碍主角幸福的邪恶角一样,落得不得善终的下场。

现在还要看他,大概也就是因为这般沉迷过,我才在他上成了地缚灵一类的东西。

他说,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阅读似而非[page]

我早该知足。

他天生胃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早给他。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多少会吃一,而现在。。。。。。我一办法也没有。

事实上,已经和我无关。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的地方,我偷偷了多少努力,浑是伤,义无反顾。

浴室,因为那三米的范围,我还能够不用那么卑鄙地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着磨砂玻璃,从透浴室的一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挑健形。

摆设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动。

十年了。

他起床,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门。

因为我特别喜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

不知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钟声吓了一,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钟,因为我喜亲自叫他起床。

我伸手,却碰不到他的发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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