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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有些陌生,有些熟悉,有些久违。

在十年前,宛云也曾这么看过自己。她好像只看他,她认真记住了他,但随后她又显然迅速地忘记他。那双睛里太富光而丽到了凉薄的程度。

那时候的宛云,就像她曾经穿着的那抹朱红晚礼服,傲疏离,满目鲜活。抬手就肯把钻石耳钉赠送给陌生人,一举一动都带着风,并非此刻冰冷温柔仿佛不会被任何事情动的女人。

冯简收回目光,掂量:“不送就算,先养着吧。留它们在家,你也不用总回娘家看望家人了。”顿了顿,“留着可以,要记得拴上狗链。”

、5。2

两人的婚礼眨便来临。

何泷特意选得黄双吉日,宜婚嫁、破土、开财。婚礼当日的天气也极给面光折,祥云散浮,天空瓦蓝得像拭最净的镜

半山间,冯宅内,两只雪白牧羊犬在草坪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跑,锦衣宾客坐在椅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请来的弦乐乐队在哗哗哗哗哗哗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地鸣奏。

冯简背得笔直,站在天的帐篷底下。着的订制西服合衬轩昂,脚下的手工鞋锃亮舒适,从领带、衬衣边角到袖的一切细节都无懈可击——价格不菲。

冯简决定自己这辈尽量只结一次婚,不他此刻娶得是谁。

先从零默数到一百;再以一百为基数默数到三千七十二,新娘终于自红地毯那方现。但走红地毯又是极其无比漫长的等候过程,无论是心理还是现实的时间。

冯简不得不再把左手压在右手之上,克制自己想频频看表的冲动。

五分钟,也许是一万五千年,打扮得像孔雀般的大伯才终于将宛云的手给他,但这不够,作为李氏长辈,大伯还要假仁假义地说些嘱咐他对宛云好的鬼话。

冯简本没费心听。

如今他很渴,很累、很烦、很没耐心,而且烦躁闷。今日凌晨三就被何泷的来电惊醒,费四个小时穿着打扮,两个小时站在门接客。再联想到明天就要正式搬这所别墅和“妻”同住,冯简目前的心情是何泷也披着婚纱走来,都难伤他更多元气。

宛云自然觉冯简握着自己的手僵无比,自面纱后抬起来看他。

“又忘婚戒了?”冷不防地问,放低声音只让他一人听见。

冯简一愣,大拇指下意识地往自己指背去。下一秒,他今日一直烦躁的情绪终于掺杂了另一情——那就是绝望。

该死!怎么又忘记了。他明明之前还特意提醒过自己,这次随手扔到哪里——但等等,等等,好像早上的时候……

宛云轻声说:“我在开玩笑,戒指全被收走了,待会才会再换回来。忘记了?”

冯简沉默半晌,才从牙里挤话:“……你还真风趣。”

宛云再望着他的表情,了然:“你是不喜今天这场合,还只是因为娶了我而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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