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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3/3)

也是同时期的其他选秀节目所无法比肩的。他们是由当今乐坛最负有盛名的词人,作曲家,制作人加唱片界三的老板们组成的。前三甲可以有评委席上那些优秀的词曲人为之量定作专辑。冠军除此之外还有额外的一百万奖金。而supper每一届的冠军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现下最当红得乐坛新星。

至于莫斯说的踢馆,是指supper比赛行到白化阶段,已经选了前十后,每周都会安排一位神秘人来踢馆。被踢馆这挑中的选手必须应战。失败者将和当晚被待定的选手行pk。胜者继续比赛,失败者回酒吧驻唱。或有形象佳,运气又不错的,会被选去演偶像剧。

周末就这么在苦上班族们的烈期盼下慢悠悠的晃着它销魂的小板飘来了。

周末晚九的时候,莫斯带鱼沫来到了supper比赛现场的后台,刚巧赶上最后一位选表演。她演唱的是鱼沫欣赏的一位香港女歌手的歌——《劳斯莱斯》,词是她最的一位香港词人黄伟文先生所写。歌词采用记叙的形式描写了一对同窗好友,因为朝夕相伴而变成情侣却为世人所不容的故事。

“明明绝,犯众憎便放开”鱼沫当初煞了这句。

这位选手一没走调,二来发音也算纯正,但是却全无情可言,听得鱼沫不由眉心一皱。莫斯叹息一声,看来这位选手要悲剧了。

果然,主持人让鱼沫挑选对手时,鱼沫想都没想的就选了刚才那位唱粤语歌的女选手。那位女选手叫孙芳龄,据说年方十八,但是站在鱼沫这loli面前,愣给比成了三十八岁的大妈。明明长相老成,偏生还要穿了一粉装

孙大妈一看鱼沫长得跟个瓷娃娃似的,不由妒火中烧,悍然应战。

然后,她就真的如莫斯所言一般——彻底杯了:

鱼沫选的歌依旧是那首《劳斯莱斯》,而孙大妈却被嫉妒冲昏了脑的选了一首完全不适合她音的香港某妖孽男歌手的歌。

结果可想而知,鱼沫满分通过,大妈轻飘飘掠过及格线。

评的时候,所有的评委都对鱼沫称赞有加,除了那位现乐坛最享大牌的词人之一的顾飞。他没有评,只是对着鱼沫哼了一句歌:“尘世中,你我未能合衬。似我坏名誉,你仍然引。”哼完又冲着孙大妈叹息一声:“孙芳龄,你该用《再见丝玛丽》迎战的。”

孙芳龄:“啊?”一脸茫然。

鱼沫和顾飞会心一笑。

所以说,赛前不功课的选手不是好选手。

这一周,鱼沫完胜。

比赛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她接到了沈惜时的电话:“亲的,你太给我长脸了,爷死你了!”

鱼沫很是淡定的回:“恩,准了!晚上把自己洗净,过来侍寝吧!”

沈惜时:“喳!”

鱼沫:“……妃,你什么时候变太监了?”

沈惜时:“搞基搞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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