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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别无选择(2/2)

这段剧情无聊透,甚至让陆群到有些厌烦——社会这么艰难,凭什么你tm能过得这么顺利啊。顺利到几乎让陆群忘了他有吃虫癖。因为剧情在这时本没有展示任何关于樱云吃虫癖发作的暗示。

既然这么幸福,区区吃虫癖,他为什么就不能下狠心一辈封印起来呢。樱云立下誓,决定从此再不吃虫

下一场戏一开始就将樱云的人生像垃圾桶一样一脚随意地踢开,小心翼翼地把镜切换给了一个穿着白连衣裙的少女。

他年少成名,大学毕业后写的女作《隐忍的少年》赢下新人文学奖,轰动全国,一炮而红。之后又获得名师青睐,成为他的闭关弟。这也直接将他推向了文学界的巅峰。

这个故事主线很明确,观众不需要多想,一就能看来接下来的发展。如果只是这样,这个剧本最多就是个设定有变态的三角恋情故事罢了。

大小不一,类多样,再加上漆黑的夜很难分辨。

就照目前为止陆群对末日的了解,她不是个喜无谓之事的人。

作为纪念,樱云决定将这些年为了抑制吃虫癖而在胳膊上自残留下的伤痕,去医院全抹消掉。

但是,如果除去这个设定的话,在陆群看来,主人公的人生却又几乎是一帆风顺。

“很一般,但为什么这么窝火呢……”陆群有些苦恼,沉思了许久,他想到了一个解释。

郎对人间的一切都不兴趣,她只喜月亮。内心只有一个疑问——她,到底为何而生?

而在30岁时,他娶了豪门的千金小,妻却也是个贤惠善良的女人。他们生下一双儿女,过得幸福平淡。

剧情发展也正如陆群所想,不久樱云为了寻找下一本书的灵,独自开始旅行,全国各地跑。游山玩,很是惬意。

樱云和郎互相一见钟情。樱云在不断往返医院的这段时间里,和郎坠河。

直到夜幕降临,周围再没有人影。只剩下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醉汉,醉迷离地唱着跑调的歌曲。还有一个在无人的大街,拿着传单,垂着脑袋,默默站着不动的小丑。

樱云在好的旅途中,和一个又一个崇拜尊敬自己的忠实读者邂逅。他回顾起自己的人生。名利双收,家满,一个人生赢家应该有的,他全有了。

郎仿佛早就习惯了这些,没有任何惊奇之,默默任它们攀爬,在自己的躯上游动。最后有的离开,有的又回到她的

樱云将郎接到自己的城市,写新书的过程中时不时去看她,她每天单纯又幸福地写着日记,写下樱云对她说多么她,而最终,他们一定会在一起。

新书版后如他所料,卖得很火。轻轻松松销量破了100万册。世界各国纷纷买下翻译版权,樱云过得也很风得意。

角度的不同,有多诠释的方法。就仿佛是个故意把定义这电影质的权力全扔给观众,躲在暗偷偷看他们各的小恶一样。

她叫郎。台词不多。格也有些孤僻。

故事中的主人公,名叫樱云。从生下来就有吃虫癖。但因为怕被当作异类,一直抑制着这个望。单看这他是个怪胎。

理所当然的,之后数年他版的几乎每都红到发紫,全国各大主文学奖项拿到手

但问题也从这里开始。郎被好心的医院院长收留,在这儿当起了护士,也成为了负责看护樱云的人。

但是,这个剧本却同时参杂着很多陆群无法理解的东西。比如没有行人却拿着传单的小丑、有恋尸癖的院长、结婚前私生活不检的樱云妻,除此之外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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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中间一段剧情,樱云几乎没什么异常。专心写、疼妻儿、席各大颁奖典礼、在各大名校给学们演讲,传授经验。

二人互相隐瞒着秘密。樱云隐瞒了自己有家室的事情。郎隐瞒了自己养虫的质。

郎是个世悲惨的少女。她无父无母,天生里就养着虫。她拼命抑制着让虫离开望,但有一次却失败了。这也让她从福利院被赶去,变得无家可归。

郎光着脚,走在大街小巷,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直到她走到一座桥上,扶着桥栏,眺望着天边,目光迷惘无助,嘴角却又一抹痴迷的笑。

也正因如此,陆群才觉得这个剧本的诠释权在观众的手里。之后,主线故事依旧照着陆群的预想在发展。

但是看到下一段,陆群心中却隐隐产生了不安

下一刻,从少女的发间,暴在衣外的地方,慢慢地爬了一条又一条的虫

看到这里时陆群心里就一个想法——樱云要事,要大事。

有幼小的蜈蚣、有发紫的虫、有漆黑的独角仙、斑斓的天,等等无数条虫。令人,汗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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