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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梦里,他知道他们是要去找那个姓banks人的,但是那间囚室在哪里?在哪儿呢?!
jimmy向前走去,但是队伍突然分开了,他前面的後背向左转去,不等他跟著左转,一只警棍突然探到他腿上,“这边……”几个警察围著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
背後,看见有囚犯被带走,突然掀起了刺耳的口哨和呼喝……
床上,jimmy不安地挣扎起来。
“jimmy!jimmy!”jack在喊他。
头很疼,浑身酸痛无力……对,他知道jack和hill在跟那老头说话,al去望风了,而他在沙发厂背後的运货通道里,跟那几个家夥打了一架,头上血流了下来,最後他肌肉酸然,筋疲力尽……
“jack……”jimmy睁开眼,anton正在眼前喊著他。
*
“从监狱出来,我们就去了澳大利亚。”jimmy说。疲惫让他在房间里找了找,点著了一支烟。
那个大训练场,他记得很清楚,在沙漠深处,他们穿过山脉、沙漠,换了飞机,轮船,汽车,最後,照著监狱里那个老人的描述,终於找到了那里。
(bsp;那地方不是没有人去。
偶尔会有客户找到那里,却都是去买枪械的,带著自己的枪手。
jack的身份也一样,是个军火商,去挑选传说中特别的枪械,带著自己的枪手。
他们於是有大半个月天天呆在那场子里。
jimmy跟jack住在场子里的公寓里。
hill住十公里外另一栋房子里。除了他们两个人,没有其他人再被允许进入。
──因为那儿的规矩是,一次只进一个客户,一次只能带一个随从。
其他人,如果还想来,对不起,就待在最近的一座小镇上等待。
那小镇,说是最近,却和那场子隔了一座山坡,有上百公里远。
在广袤的澳洲沙漠深处,那就算是亲切的近邻了。
jack带上了死也不肯离开的jimmy;而hill,因为据说是那里主人的朋友,带了监狱里那人的口信,而被允许进入。
*
一开始,jimmy照例跟在jack身後,形影不离。
可是日子一天天消耗,他们还没见到传说著中的maurice。
那训练场上,右边是几个射击场,昼夜有一夥人在那里练枪,有时喝了很多酒,语无伦次,高声呼喝。半夜里,月朗星稀,空荡荡地旷野上,那喧哗,jack和jimmy呆在公寓里,也能听得很清楚;有时,那几条歪斜的黑影,jimmy在房间里掀起窗帘,就能看见。
白天,那些人里,总有人在中心的练车场练车,马达轰鸣,很少安宁。
jimmy和jack呆了一阵子,渐渐那夥家夥混得很熟,发现他们哪来的都有,高矮胖瘦,奇形怪状。
一开头儿,他们中总是有人找jimmy的麻烦,嘲弄那个跟在美国军火商背後的贴身保镖或者枪手,太过年轻。
“你的年纪还没我摸枪的年头长……”那个澳洲口音的大胖子说,引起了一番大笑。
还有一次,jimmy从靶场边的洗手间出来拐弯的时候,那家夥从背後偷袭上来,一只粗壮地胳膊牢牢地锁住他脖子,一只手径自捏住了他的要害,“小子!你还是跟美国佬一起混回家吧!”
周围的人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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