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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同居生活开始(2/2)

王靖当然不知我换地方是因为要和肖蒙“同居”,要不然这个可怜的孩也许会受不了心理刺激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他跟我搬东西到新家的时候肖蒙不在,她的东西也没有搬来,所以王靖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痕迹。但是他还是耸着鼻说:“裂哥,这屋似乎有女人的气息,你突然搬家换这么好的地方,是不是把到个妹了?有附带产品的话,别忘了也给兄弟介绍介绍啊。”

他自称和黎雅青梅竹,但是据我考证,这事纯属他个人想象。个人生活上这厮属于比较开放的那一,时不时跟我说他最近又谈了一个女朋友,隔两天就说他把人甩了。我个人认为,王靖的话是需要打很多折扣的。

冒,兼拉肚,哭……

那几天,我们得到了线报。上一次在皇家方舟夜总会易的卖家再度现,连同林森本人在内,我们10个人分成三班倒,严密的对他行跟踪监视。我和王靖以及一个新来的名字叫包龙的人一组。其实他长得很像一个港星,非常像――成奎安。他因为在警校把人打成重伤,学校的开除公告都要发布了,却被林森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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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嘛,当然是因为我的工作。在上次参加瑞香县突击行动加了两个弟兄之后,我们办公室再度扩编,这一次林森一气拉了四匹雄来,使得我们的总人数达到了10人。除了我属于半路家的半吊警察之外,其余的人都是警校的科班生。但是他们也全都是在警校里现问题,毕业的前景本来很不看好的问题学生。里面既有王靖这猥琐的,也有到打架惹事的暴力的,还有个素质很差的黑客,都不知他是怎么考警校的。最正常的就是黎雅,照林森的选人标准的话,我觉得她不应该到这里来。但是黎雅的协调能力,应急理能力以及良好的记忆力和分析力,绝对是一个非常称手的副官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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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归不舍,人还是要往前面看的。我现在可是和肖蒙“同居”了,用一句广告词,以后的事情,一切皆有可能。

不久,肖蒙提着一箱衣服就过来了,她说这就是她的全家当。就这样,我和肖蒙的同居生活开始了。但是,一开始的几天,我们明明住在一里,却都没见上面。

兴奋得不得了。当肖蒙在那已经比较便宜的家店和老板讨价还价的时候,那里的人看我的神都非常的鄙夷,我不能说其实我又不是她什么人。尽如此,我也还是很为自己的中羞涩而悲愤,要是真娶这妖老婆,我得挣多少钱才行呢?

搬家的时候肖蒙刚刚开始参加电视台的工作,这事也不用她帮什么忙。反正东西也没多少,我租了一辆小货车,叫来王靖和我一起自己搬就行了。只是我有些伤,这是我在这个城市落脚的地方,它虽然拥挤,简陋和破旧,但是它留下了我的很多记忆和气味。我回想起李莎在我这里吃饭然后默默的到厨房洗碗的情景,回想起和肖蒙的那一次激情,回想起和雪冰魂豪的对饮,我就生许多的不舍来。

我和王靖都不叫包龙的名字,而是叫他暴龙,就是“嗷”的追着小朋友的那只。我们这一组最辛苦,全夜班,天明才由下一班兄弟换班。有时候我糊里糊涂的,还想回以前住的那地方去,回到了现在的家里呢,肖蒙已经上班去了,同居的暧昧一都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来到,她的房门关着,虽然没上锁,可我总不至于猥琐到跑到她房间里闻她留下的气味吧?

有时候我觉得林森像个收垃圾捡破烂的家伙,尽这些垃圾破烂里面显然也包括我。这个单位会有前途吗?我实在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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