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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你知吗?珠是我童年最喜的女孩,在我的记忆里面,珠总是绑着非常漂亮的大辫,虽然现在我觉得麻已经是土气的象征。而林建呢,他是我童年时候最铁的哥们。可是有一天林建这狗日的哥们说情是不分哥们爷们的,珠与他是天生的郎织女,为了证明他说的信誓旦旦的话,这小牵了一来,顺便让珠拿了一个从瞎娘那里偷来的织布梭站到我面前,说他们就是郎织女了。

我就傻憨憨的笑。

上面竟然只有这两个字!

后来我知爸爸的诱惑叫果冻。

真的?妈妈!

你学习步了,多认识15个字,就奖励一个。爸爸说。

当时我也没有办法,谁让他们愿意待在一块好呢?

虽然没有得到我童年时候心的女孩,但是我与林建的关系依旧很铁,我小时侯爸爸就留了很多连环画,上面都是七侠五义的内容,所以那时候我就很豪迈,学习事总是一里面的大侠为楷模,以后就将情的事情抛到脑后面去了。再说林建替我打过一次架,是为了与班里面一个胖抢一个火烧,林建的后背上面留下了一块永远也不会去掉的v型伤疤。林建跟我既然哥们到这程度,所以就脆直接认我妈妈当了妈,毕竟,小时侯,我妈妈就经常照顾他。

“来吧。”

告诉你啊,我已经可以认识近500个字了,8岁的年龄是一个好奇的季节。那时候爸爸告诉我自己长的胖乎乎的,并不帅,所以先天不有优势的就要用后天的努力来补,他没有料到我将来是一个迷死女人的天生帅男。爸爸经常用一塑料里面包裹了品来诱惑我。

我对妈妈说:“我喜,我不愿意看见她和林建那家伙玩!”

串拖鞋用腰带穿了起来,然后撅起将拖鞋望里面砸去。你别说,黑的瓶终于晃晃悠悠的漂了过来。

来吧?

妈妈就使劲的

其实,有一些事情好像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为什么会只有两个字?到底是什么义啊?真实的简单!

直到林建将我心的珠抢走之后。

那张纸条在海天的光下面慢慢的舒展,我眯着睛看,上面是一行印刷的整整齐齐的字,黑的一个一个的我的帘,凭借我500个字的知识,我终于看清楚了上面的字。

我把一大串拖鞋扔到沙滩上面,睛就开始注视我的手掌,因为我的右手已经在拧黑瓶的盖了,我咬牙齿,唉,谁让这个瓶的盖就像卡在齿里面一样。

……

冥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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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说:“你啊,还小,不是跟你说了吗?你睛现在不好,看见的东西都是虚假的,珠不好,咱不要她。等着你长大了,我就告诉你一件事情,其实你将来会娶个猛漂亮的女孩呢!”

我顿时有一被愚觉,睛也开始隐隐作痛,我奋力的将瓶抛向大海的方向,在黄蓝里,它终于漂远了,仿佛一个历史的瞬间停留在我那一刻的生命里。

阅读和女间谍同居的日[page]

我又要哭声音来,但是突然命运眷顾了我,在我失望的那一刻,瓶盖终于顺着丝松动了,一张纸条突然从里面晃悠着来了。纸条是红的,但是在瓶里面的时候是灰的。

于是我就拼命学习,每天就是上厕所也会背着妈妈自己亲手为我制的小布包,里面装着语文书与田字格。

那时,我还没有了解到人间可以经历一些快乐的和痛苦的事情,只知背着书包上下学堂,看见路边病倒了的乞丐就随手将没有吃完的心丢给他,或者用鞋扔追在我后面的脏不垃圾的狗。那时我就是这样没有对生活的丝毫恐惧与不满。

但是在我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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