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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到了父母的反对。

他是他们最的唯一的么。聪明、独立,才华众,从小到大,没有和父母起过一次冲突。

整个家属区,没有哪个人不羡慕凌家有个事事完的小儿

如果今天凌云是“外面有别的女人”,那么他的父母本不会涉,年轻人的事自然由他们自己理。

而现在,他们的儿“似乎包养了一个男人”,就大不相同了。

警卫员替凌云的车开门,凌云看了看别墅般的洋房,驶车库。

虽然他已经预见到了事情的结果,心还是不免有些沉,双方都必须妥协,过程将比这里艰难得多。

车库,院里静悄悄的,他可以肯定在客厅里有三个人在等着他,而勤务兵,警卫员,国家置的保姆奇…书…。,司机和孩都已经被打发走了。

事情的结果正如凌云所预料的一样,婚当然没有离。

原因并不在于父母的压力,而在于袁秋丽本人。

是的,她可以离婚,不用她开,会有一笔不少于百万的赡养费,两个孩自然是凌云抚养,她将能一个只享受天之乐,不承担经济责任的轻松母亲。

然而,离婚后呢?百万必须成为不得不小心斟酌使用的生活费,成为她全的依赖。想去哪个国家就去哪个国家,兴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了。

当然这只是简单预见的事实,并不是她离了现在的生活就不行。更不是她不能离婚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某恐惧,失去安全的避风港的恐惧。

她的条件,就算离了婚,也不愁找不到新的婚姻,而且一定会是个不错的人。

但是没有人能比凌云更好,没有人能像凌云那么有安全。有谁比得上凌云,即使只有接近。

她一直生活在细之中,没有半俗的地方。竟要那些制滥造的男人介她的生命吗?她怎会再别人!

她不可能离婚。

所以事情就模糊了起来。

谈话的重似乎在离婚的问题上,他们在调解一场婚姻危机,而不是凌云有没有男情人的事。

那个人,彦木,变得遥远起来,仿佛只存在于某可能中,缺乏真实。凌云的承认好像只是承认,没有实质意义。

凌云回来的时候,彦木正在吃面,面煮得很烂,盐加多了。他一的放到白开里涮。

“别吃了,我们烧饭。”凌云拎拎手里的菜。

炒鱼片,白菜汤。很快就上桌了。

彦木问,“你太太原谅你了?”

凌云拿了两个勺,一人一个,“事情解决了。”

“什么叫解决了?”彦木喝汤,味好极了。

“我说,离不离婚都随她,她说她不离。”凌云盛饭。

彦木等他继续说,等了半晌,也没下文,“就这样?”

凌云开始吃饭,“就这样。”夹了鱼片到彦木碗里,“你最喜吃的,冷了就不好了。”

彦木呆呆的问,“她不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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