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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3/3)

梦中频频孟教授也只当我赞同他的想法。但是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课我是一律充分利用的,睡他个昏天黑地。

尤其是公共课法律基础。

讲公共课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所以喜去接的人寥寥无几。金副教授在众多法学教授中脱颖而成为公共课老师,足以见得他是个好欺负的男人。好欺负的人我一向不屑于欺负,所以我从来不在他的课上闹事,依旧昏睡。其实作为老师不为人师表不要,只要他不打扰我的正常休息,但是除了贯彻名制度导致我不能在床上享受睡眠以外,还常常被同学的争论惊醒。

即使我想忽略这些继续睡觉,但是学术的东西只要了我的耳朵就会萦绕不去。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我忍受不了这样低级的辩论,站起来显示我的辩才。而结局的结局不知为何总会演变成我们两个人长达数小时的争论。所以他就是我睡眠的最大杀手。而睡眠于我重要的程度,稍后再谈。

我还没有长胡,下光溜,现我现在仍然青年少的事实。导师们常说,你们最大的资本就是年轻,所以我决定充分发挥年轻的优势,补上我迟迟未至的叛逆期。

演讲就在通知我的第三天,由此可见是我们系里没人报名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到我这里的,保质期将至。我连稿也没准备,直接手里提了个壶到了会场,主持人正好叫到了我的名字。

我在众多学妹学拜之下,昂首阔步走上讲台,“哐”的一声把壶放在讲台上,惊动四座。

“其实我本来不想上来讲,是同学们一致推我上来的。”我冷漠开,底下传来辅导员的倒气声。

“今天是将讲学雷锋,其实我认为我就是一个现代的活雷锋。”我指指壶,“每天我都帮同学打,从来没有怨言。”底下传来轰动。

我得意的看看金副教授苍白的脸,给我找麻烦,真真是不想活了。

“好了。”演讲辞不到5句,戛然而止。我开始总结陈词,“现在我要去打了。”拎起壶,拍拍,我何谋,走人!

我得意的走了,正如我得意的来。

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壶是不能忘记的。

这次的演讲奇的成功,我依然没有因此而声名大噪。因为在这之前我就已经是声名狼藉了。方圆三百里没有没被我何谋欺负过的。尽上了初中以后我已经努力改造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但也为时已晚。像死党这青梅竹长大的伙伴都了解我的王本,掩盖在我华丽友好的相之下是滔天谋。

上了大学,太多的外地纯朴孩,绝对不乏对我一见钟情或是日久生情的,即使在我的诸多青梅竹劝阻(拆台)之下依旧奋不顾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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