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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全
很
脆地拒绝我,连送咨询费的机会都不给。当然,他们不可能真的sb,更不会
风亮节嫉恶如仇到了跟钱都有仇那程度――他们认为我
本就是在诬告,我在一审提
的证据以及
审时的白痴表现在长川法律界已经传为笑谈,没人愿意跟这样的垃圾(还有n多的修饰名词如无赖什么的此
略去)
同谋去诬陷林曼琴这个显而易见公认的清白人。甚至有几个律师mm还直接恐吓我说,林曼琴应该提起反诉,跟我打一场刑事附带民事的诽谤官司,其结果完全可以让我赔上一大笔名誉损失费,然后去坐牢。几位律政俏佳人的鄙视让我特别伤心,伤心了一整天。人说最难消受
人恩,我说的是
人的鄙视更加难以消化。
绝大多数律师都是持上述态度。
幸好还有肯收咨询费的一小撮,这几位要么刚从外
差回来,公而忘私过家门不
被我在办公室门
逮到的,要么就是平时不上网不聊天不钻业务与世隔绝孤陋寡闻的那
――总之,没听说过这件案
的就对上了。
咨询费没白
,几位律师拿了钱,至少给了我一些很好的忠告和建议。他们的忠告是:我这官司
本没必要打,没人会接,因为赢的可能为0-―哪怕是百分之零
零零零零……n的安
概率都没有;建议是让我哪边凉快呆哪边。
因为首先我没有任何足以证明自己是书作者的合法有效的证据。哪怕有个文字上的底稿都算数,有个那玩意还可以给专家什么的凑合着辩认啊对比啊地分析一番,虽然结果不一定有效,至少到了法
还可以蒙一蒙法官,赌上把手气。可是我的小说稿在电脑里,所有修改和涂抹都不着痕迹,或者说有痕迹也都让cpu给送了回收站――由此可见,先
的科技产品不一定每个时候都是好的,早知如此,还不如扯支
笔来写稿。
然后呢,就是没人知
我写了这么一小说,这书好象就是天上蹦下来的,直接就
了人家的
袋里。当然我提到了伊琳,但是这一提更让我郁闷――我问到的8个律师里,三个人立
作日理万机状顾左右而言他,拿了咨询费还不帮我
主意;两个人翻着书东找西找的不再搭理我,好象明天就要上法场去考大学;还有一个貌似厚
的打电话给同行喂喂喂地问了半天,最后把自个也绕
去,痴呆了;上
年纪的那位老律师更夸张,听过问题后就不再说话,我以为他在闭目养神,上前一招呼才知
已经大脑*中风偏
了。最后还剩一律师侥幸存活下来,有
恐怖地告诉我说:伊琳这问题是个空白,法律没条文,不知
怎么算。
我倒!伊琳是空白?我觉得她就是一漂亮姑娘啊,平时也没发现有什么变
人的潜质,怎么说着话就成空白了?。。。。
第35章女
权益保护大会
没办法,还是只能自个来了,虽然这一次绝非我的本意。
我上网查了大量的相关法律条文,什么民法民诉法知识产权法
权法民事证据法――对了,证据法还是草案,没
台呢。如果有这个法典存在,说不定能解答我的问题。
我现在的问题就是:伊琳证明我是书的真正作者,是否
有法律上的有效
。当然,伊琳能不能来还难说,可是我现在的案
就指望她了,她不来的话这官司也没什么好打,直接败诉走人,因为她是唯一知
真相的。而我也只能寄希望于伊琳从拯救我的角度
发,为我
作证。
但是现在,从查到的资料来看,即使伊琳愿意
作证,她的证词能不能
上用场法官能不能接受都不好说。